〔自由時報記者何宗翰、傅潮標、黃敦硯、蔡偉祺、黃良傑、林國賢、楊金城/綜合報導〕後座乘客強制繫上安全帶的新規定昨天凌晨上路,但是一個半小時後就發生死亡車禍。苗栗縣台十三甲線造橋鄉路段,有小客車疑似高速轉彎,失控撞上電線桿,導致兩死三傷,警方表示,車上五人只有兩人綁安全帶。
大執法 首日取締954件
警政署統計,至昨天下午四時止,全國各警察機關共取締九百五十四件後座未繫安全帶案件。根據意外事故統計,後座乘客如果沒有繫安全帶,車禍死亡機率是有繫安全帶乘客的三.六倍,警政署強調,取締只是手段,希望藉此讓民眾養成習慣,維護自身安全。
警方調查,這件車禍發生在昨天凌晨一點半左右,車內五名男性都是苗栗人,二十一歲的廖逸帆是無照駕駛,他搭載四名友人準備學開車,行經台十三甲線北上十.一公里處的造橋鄉路段時,車頭右側先擦撞護欄,車身再撞擊電線桿,電線桿被強大的撞擊力撞斷。
一車5人學開車 肇禍
警方及救難人員趕到時,廖逸帆及坐在副駕駛座的傅正銘(二十歲)已自行走下車,廖逸帆的頭部輕傷,他一度推說是傅正銘駕駛,後來才坦承無照駕車;目前在新竹湖口裝甲部隊服役的傅正銘害怕被處分,車禍後自行離開現場,他頭部撞上擋風玻璃,臉部撕裂傷,縫了十多針。
警方及救護人員表示,廖逸帆應該有綁安全帶,他的胸部肋骨並未撞擊方向盤;傅正銘則沒綁,頭部才會撞上擋風玻璃。坐在左後座的十九歲男子江燕均,雖然綁了安全帶,送醫後仍傷重不治;坐在右後座的十八歲男子張碩,應該沒綁安全帶,才被拋出車外重摔落地死亡;坐在後座中間的十五歲楊姓少年,可能也沒綁安全帶,身體則因前傾撞擊造成右腿骨折,無生命危險。
警方調查,當地多彎、車禍頻傳,限速五十公里。廖逸帆供稱,前天只睡四個小時,車禍發生前感覺有些疲累,時速約六十公里;但坐在副駕駛座的傅正銘指證說,廖開得很快,當時車速超過上百公里。
罰單1500元 駕駛好心疼
警方昨天在全台各地設點攔檢,國道警察隊則在收費站攔檢。大部分駕駛都說「知道」後座要繫安全帶,但「不知道」或「忘記」二月一日起開罰,因而吃了罰單。看著手中一千五百元的紅單,民眾直說一天的薪水全部被政府拿走了。
屏東縣第一張罰單開給了一名蔡姓女老師,蔡女昨開車載同校女老師要到餐廳聚餐,途中被攔檢,後座女老師未繫安全帶,蔡女因而吃了罰單,後座女老師直說:「不好意思。」
有計程車司機抱怨,若未提醒乘客繫安全帶,要罰司機,會造成司機與乘客的糾紛,規定不合理。
警方表示,後座未繫安全帶取締不易,僅能利用酒駕或其他攔檢勤務時一併查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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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Feb 02 Thu 2012 23:20
未繫安全帶 摔出車外喪命




